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03********3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03刑初106号 |
案号 |
(2020)鄂0303执1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石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罚金20000元(罚金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交纳,逾期未交纳,依法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石强退赔被害人郭小红24.4万元。三、扣押在案的房产证三本依法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