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道真州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0325 民初 1149 号 |
案号 |
(2019)黔0325执7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秦茂强、吴四华与道真州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 年 7 月 6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二、道真州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返还秦茂强、吴四华履约保证金 3000000 元并支付利息 1500000 元,共计 450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履行);三、驳回秦茂强、吴四华人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5600 元,减半收取 42800 元,由道真州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9-11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真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250760106947 |
登记机关 |
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迎江大道上坝段上海州绿国际商贸城1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