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艳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34********07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521民初2001号
案号
(2020)黑0521执1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集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纪艳春于2020年3月1日前偿还原告乔俊成 20 000.00元;于2020年6月1日前偿还原告乔俊成23 000.00元,如有一期违约,被告纪艳春自愿承担5000.00元的违约金。二、案件受理费1000.00元,减半收取计50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纪艳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1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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