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龙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2********5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1民初2511号 |
案号 |
(2020)赣0731执19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根据欠条,被告王龙飞、王涛、王嘉丽尚欠原告吴献谋人民币46000元,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12月14日开始至还清之日止。二、如被告于2020年7月31日前付清46000元,原告同意减免利息。三、如被告未按第二条约定付款,则原告不同意减免利息,被告应当按欠条约定还本付息。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诉讼费544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