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毛卫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3********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3执823号 |
案号 |
(2020)赣1123执恢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5万元及利息,原告同意两被告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一次性归还;被告尚欠原告借款利息4.8万元,原告同意两被告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一次性归还;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818元,被告负担,于2019年4月15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