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建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781********6216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03民初7663号
案号
(2020)粤0703执75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卢建能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还借款26132, 56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本全26132. 56元从2018年7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付清之日止)给原告林灿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01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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