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02********1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102民初3837号
案号
(2020)鲁1102执35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安磊尚欠原告白冰借款本金7.6万元,原告同意由被告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本金5 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5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在之后的每季度底前归还本金5 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5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直至2024年3月31日前本息全部还清,由被告直接支付到原告的银行账户内(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日照海曲东路支行,账号:6212261616005829694);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支付借款本息,任何一笔到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本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以申请执行时剩余欠款数额为本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二、诉讼费850元,由被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在支付最后一笔欠款时一并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8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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