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翟亚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623********00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182民初1115号
案号
(2020)黑1182执恢1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翟亚华在2019年8月31日前偿还胡淑梅借款20,000元;在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胡淑梅借款20,000元;在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胡淑梅借款20,000元;在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胡淑梅借款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被告翟亚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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