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04********25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11民初2619号
案号
(2020)湘0111执65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郭劲、伍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姿媛借款本金270 000元及利息25 250元;二、被告郭兵对被告郭劲、伍涛应偿还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刘姿媛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生效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 7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 310元,由原告刘姿媛负担2 429元,被告郭劲、伍涛、郭兵共同负担5 88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1-19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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