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红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01********0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11刑初1169号 |
案号 |
(2020)湘0111执恢4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安红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4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二、责令被告人安红次连带退赔5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款467.5万元人民币;在案查封的湖南冰焰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助剂原料计量罐12个,助剂搅拌釜6个,复合助剂高位槽4个,立罐2个,计量贮存罐4个,分油变性混合罐2个,中间罐(车用)2个,稳定罐12个,脱色防臭罐3个,处置后所得价款,均用于按比例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