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军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224********1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23民初229号 |
案号 |
(2020)冀0523执4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牛军龙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丘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49 374.71元、利息及费用19 224.08元、信用卡透支本金49 374.71元自2019年1月4日起至还清之日期间产生的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即违约金均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执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515元,由被告牛军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