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国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81********64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481民初2621号
案号
(2020)冀0481执13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刘国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花平借款300000元。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刘国强平承担。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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