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向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02********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002民初878号 |
案号 |
(2019)桂1002执2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百色市众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王丰金区域代理合同保证金20000元;二、驳回原告王丰金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00元,由被告百色市众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2-25 |
发布时间 |
2019-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