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班华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630********0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002民初1970号
案号
(2021)桂1002执35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班华军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原告韦大庭退还铺面租金47000元及铺面押金5000元,共计52000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304元,减半收取652元,被告班华军自愿负担(原告已缴纳,被告在履行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2-10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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