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瑞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02********4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502民初2193号
案号
(2020)晋0502执18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常斌、被告董瑞兰偿还原告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8876.19元及利息4336.29元(截止到2019年5月20日),以后的利息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具体还款方式为:被告常斌、董瑞兰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5000元,2019年11月月底向原告偿还5000元,剩余的所有款项于2019年12月底前偿清。 二、其他双方互不纠缠。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9-18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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