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104********46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303民初2420号 |
案号 |
(2020)冀0303执9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周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博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山海关分公司借款本金14703元,并以14703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8日起至本判决指定履行期内的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给付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8元,减半收取计8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