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安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66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日开民一初字第504号 |
案号 |
(2016)鲁1191执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安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沙景人工费462458元,于2015年8月10日前支付50 000元;于2015年9月28日前支付50 000元;于2016年2月5日前支付200 000元;余款162 458元,于2016年5月1日前付清。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逾期不支付,原告沙景有权对该款及剩余所有款项一并提起执行申请,同时不承担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案件受理费。二、其他事项双方无争议,互不追究。三、案件受理费8 236元,减半收取4 118元,由原告沙景负担2 059元,被告山东安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 0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开发区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2-15 |
发布时间 |
2016-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07266941447 |
登记机关 |
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日照市西安路西、香港路北(中小企业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