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281********31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冀0281民初4900号
案号
(2020)冀02执165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唐超于2016年11月5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市支行信用卡本金22 425.22元,滞纳金 1 403.86元,利息2 480.94元,消费手续费396元,及自2016年8月23日起以22 425.22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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