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81********3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281民初4900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65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唐超于2016年11月5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市支行信用卡本金22 425.22元,滞纳金 1 403.86元,利息2 480.94元,消费手续费396元,及自2016年8月23日起以22 425.22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