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贺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28********2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281民初2008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75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贺民于2017年5月2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市支行借款本金11 359.74元、滞纳金955.32元、2017年2月20日之前的利息2 156.56元及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按月计收复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