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2********41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4民初5146号 |
案号 |
(2020)黑0104执26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驳回原告富实要求被告赵皓宇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利息23.875万元的请求;二、文波对赵立祥借款本金20万元和利息23.875万元付负连带给付责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付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7811.2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文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