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02********00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02民初3430号
案号
(2020)冀0102执39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邓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石家庄分中心截至2018年11月27日的信用卡本金172261.37元,零售利息10331.26元,分期手续费11180.54元,违约金5922.49元,合计199695.66元(之后的利息、违约金计算至清偿日止,按双方签订的信用卡合约标准执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94元,由被告邓洁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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