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26********4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4执2491号
案号
(2020)黑0104执恢18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前赔偿原告刘玉生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5,527.00元;二、被告赵林赔偿原告刘玉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鉴定费等共计40,000.00元。此款被告赵林于2016年6月28日前赔偿原告刘玉生20,000.00元,被告赵林于2017年3月28日前赔偿原告20,000.00元;三、案件受理费886元,由原告刘玉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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