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平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2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24民初2084号 |
案号 |
(2020)赣0124执17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文平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胡小敏补偿款4万元;二、驳回原告胡小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胡小敏负担375元,被告文平南负担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