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文平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27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24民初2084号
案号
(2020)赣0124执17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进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文平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胡小敏补偿款4万元;二、驳回原告胡小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胡小敏负担375元,被告文平南负担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进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1-19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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