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简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502********4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23民初330号 |
案号 |
(2020)赣0123执9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简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熊浓人民币1.70万元,并从2020年3月23日起至还清款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5元,由被告简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