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市华洋床服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36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9苏民二终字96号 |
案号 |
(2018)苏04执恢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华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行武进支行本金8425039.4元及至付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至2008年5月28日为113239.95元)。二、帝海公司、振洲公司、鼎杰公司、华洋纺织、戴曙峰、戴曙江、戴曙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中行武进支行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156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6568元由华洋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4-24 |
发布时间 |
2018-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苏04执恢23号 |
立案日期 |
2018-04-24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5073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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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戴曙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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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戴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