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7********3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6民初30256号 |
案号 |
(2020)津0116执恢17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文宏、刘燕于2018年11月10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刘健借款本金224,000元;二、案件受理费2,510元,由被告王文宏、刘燕共同负担,于2018年11月10日之前直接给付原告刘健;三、双方别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