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东恒燃气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290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9民初6913号
案号
(2020)苏0509执70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由石建荣去将公司设备弄好,工资的事去有关部门处理;2、范炳才不追究石建荣责任。石建荣陈述:石建荣在3月25日接5到解除通知后向公司提出工作交接,但东恒公司没有同意,为了保护公司财产,防止相应的财务灭失、数据变更,所以才将电脑硬盘拆除保管,在派出所调解后,石建荣便将硬盘归还并配合软件调试、进行交接。庭审中,石建荣提交了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的考勤记录,该记录记载石建荣为加气站副站长,每天都上班,石建荣主张其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石建荣每天上班,以底薪5160元/月为基数计算,每天上班8小时,每月双休日加班8天,系数为2,计算两年。东恒公司对于上述考勤记录不予认可,认为考勤表是不作为工资发放依据的。庭审中,东恒公司提交了《人力资源管理指引》及公示照片,该指引规定年内旷工累计5天及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者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将给予开除处分,并不支付补偿金。东恒公司提出有关“教唆员工旷工”的内容在规章制度中没有涉及。庭审中,东恒公司为证明石建荣存在不让出租车加气以及将当晚上班的员工赶走,提交了视频,但视频中并无显示有关石建荣的内容。同时,东恒公司提供了石建荣与范金萍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19:22时记录中,石建荣说“晚上加气站没人了,你看着办吧”。东恒公司认为该内容反映了石建荣教唆员工旷工,石建荣则提出只是表述有点粗狂,因文化水平低,交流方式不妥当。庭审中,东恒公司为证明石建荣威胁要叫人实施破坏行为,提交了该公司行政人员范金萍与石建荣之间的录音,录音中,6石建荣陈述了“我现在马上给你断气”,“你休想打击我,老子马上叫人来弄你”的内容。本院认为,首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石建荣长期以来在明知自身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情况下,从未对此提出异议,应视为接受收到的工资数额为全部工作时间(包含加班时间)的报酬。现石建荣主张东恒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至于2020年3月1日至25日的工资,东恒公司应当支付,其主张扣除的理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东恒公司对此数额并无充分证据,石建荣按照平均工资进行主张,较为合理,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东恒公司应支付石建荣2020年3月工资5303.63元(6576.5/31×25)。第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主张的理由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中,东恒公司以石建荣教唆员工旷工为由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东恒公司提交的视频、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均不足以证明石建荣确有教唆员工旷工的行为;且东恒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未将此列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因此,东恒公司提出与石建荣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向石建荣支付赔偿金。石建荣在2015年11月之前与东恒公司的关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非因其本人原因入职东恒公司,故依照社保缴纳记录,其工作年限应自2013年10月起算,根据石建荣的工资水平,东恒公司应支付石建荣经济补偿金85494.5元(6576.5×6.5×2)。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7题的解释(四)》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苏州东恒燃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石建荣2020年3月工资5303.63元及赔偿金85494.5元。二、驳回石建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苏州东恒燃气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苏州东恒燃气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11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范炳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562903981Q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吴江经济开发区龙桥路东侧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