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齐建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5********3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24刑初222号
案号
(2020)冀1024执18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齐建超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刑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刑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止。所判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依法追缴被告人齐建超违法所得人民币70500元,分别发还被害人葛建雄30000元,发还被害人吴国永40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香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23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