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阴桂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535********2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35民初1496号 |
案号 |
(2020)冀0435执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阴桂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孙朋雷菜苗款32000元;二、驳回原告孙朋雷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0.0元,由被告阴桂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