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建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8********3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84刑初113号 |
案号 |
(2020)冀0684执19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建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止。)二、被告人刘建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2020年9月16日止。)三、被告人刘建东、刘建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贺经济诉讼人民币 6111.82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建龙经济诉讼人民币11218.38元。四、被告人刘建东、刘建涛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25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