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1********0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304民初104号 |
案号 |
(2020)鄂0304执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十堰市任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作水、任林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曹立常偿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自2017年4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十堰市任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作水、任林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曹立常支付保全申请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5550元。三、案件受理费2280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1400元,由被告十堰市任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作水、任林负担(原告曹立常已缴纳,被告十堰市任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作水、任林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将该款直接支付给原告曹立常)。四、双方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