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5********30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92民初2629号 |
案号 |
(2020)苏0492执7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无锡晓爱贸易有限公司、温艳、彭勇结欠原告常州博爵机电有限公司货款250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40000元。如被告有任一期逾期付款,则需承担违约金10000元,原告有权按全部未支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法院一并执行。本案诉讼费25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无锡晓爱贸易有限公司、温艳、彭勇负担,于2020年6月30日前迳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