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成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532********1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32刑初65号 |
案号 |
(2020)冀0532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薛成献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0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13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薛成利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三、被告人薛成献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税款698 933.55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