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04********6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84民初1627号 |
案号 |
(2020)冀0684执19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于2020年11月15日前偿还原告4万元;2020年12月15日前偿还原告4万元;2021年1月15日前偿还原告40805元。如果其中有一期逾期还款,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以120805元为基数计收利息。二,诉讼费用143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赵鹏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