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勇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6********06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426民初1173号
案号
(2020)赣0426执5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陶勇芳欠原告杜金水借款36000元,被告陶勇芳于2020年1月15日前归还原告借款3000元,于2020年2月15日前每月归还借款2000元直至还清时止。如逾期任何一笔借款未支付,原告杜金水可就未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被告李桂花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原告杜金水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三、其它无争议。诉讼费350元(原告已垫付)由原告自行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