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海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209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6民初25062号
案号
(2020)津0116执122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天津海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吕永志违约金25714元、返还吕永志房屋押金19523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50元,由原告吕永志负担1152元,由被告天津海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9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11-25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武海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052095195W
登记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东道东海云天6-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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