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树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24********3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324民初1200号
案号
(2020)粤1324执9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91206600781】。一、原告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廖树桥一致确认被告廖树桥拖欠原告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5000元。被告廖树桥分三期偿还:第一期,定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40000元;第二期,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4000元;第三期,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45000元。二、若被告廖树桥按期偿还欠款,原告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追偿利息。若被告廖树桥未按协议第一项约定还款,逾期偿还任意一期欠款,原告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本金以及按照原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所应承担的利息。三、本案受理费4331元,由原告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331元,被告廖树桥负担2000元,被告廖树桥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10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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