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03********15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502民初1735号
案号
(2020)湘0502执6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范斌、颜正华、邵阳市海联电器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廖北南、王茂辉借款本金1,239,700元及利息(自2014年4月30日起以本金1,239,7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廖北南、王茂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764元,由被告范斌、颜正华、邵阳市海联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