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永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6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30刑初19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9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吴永发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5日起至2023年10月4日止。)二、未随案移送的由宁都县公安局依法扣押的鸟铳一把、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随案移送的竹子、钢珠、装火药的筒子、袋子,予以销毁。三、责令被告人吴永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志学各项损失共计107413元,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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