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3********2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423民初1709号
案号
(2020)赣0423执6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康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明华欠款本金57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利息;二、如果被告王康于2020年6月30日前未付清欠款本金,则原告要求被告以欠款本金57000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0184元,减半收取5092元,保全费1995元,由原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