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缪丈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424********4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324民初621号
案号
(2020)粤1324执9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缪丈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邓意高偿还借款偿还本金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7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8日起至2020年4月8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倍计算,从2020年4月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9倍计算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10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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