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922********1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7民初16908号
案号
(2020)粤0307执142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13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剩余未偿还款项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担保费700元及律师费15000元、诉讼费1450元、保全费117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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