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文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32********64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22民初1699号 |
案号 |
(2020)冀0922执10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姚文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青县润发建筑工具租赁站租赁费等欠款136220元及利息(利息以13622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10元,由被告姚文亮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