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4********62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12民初2764号 |
案号 |
(2020)湘0112执30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何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曾强借款2万元;二、驳回曾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6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计581元,由曾强负担368元,何玲负担2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