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皇泰新型机电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1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5民初531号 |
案号 |
(2020)津0115执27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天津市皇泰新型机电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金鼎富隆(天津)胶辊有限公司加工费1496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92元,减半收取计1646元,由天津市皇泰新型机电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文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35661425776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旺道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