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7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102民初4414号 |
案号 |
(2020)鲁1102执23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飞欠原告尹德富借款本金150 000元,被告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上述借款本金一次性给付原告;二、如被告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出现逾期,原告有权以剩余欠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同时,原告有权就剩余欠付本金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 300元,减半收取1 65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