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6********127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102民初1731号
案号
(2020)桂1102执16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平应给付原告罗先群借款本息合计443563元,该款于2020年6月15日前偿还清结。二、被告南丹县荥阳繁盛矿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52元,由被告郑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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