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詹丽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82********36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穗云法民二初字第1936号,(2016)粤01民终16517号
案号
(2020)粤0111执恢5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陈达强给付原告杨嘉伟891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8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詹丽循对上述判决与陈达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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