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詹丽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82********36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穗云法民二初字第1936号,(2016)粤01民终16517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恢5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陈达强给付原告杨嘉伟891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8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詹丽循对上述判决与陈达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