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3********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04民初1533号
案号
(2020)皖1204执23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任锋、李莉自愿于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泉支行借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6万元;二、被告告任锋、李莉从2020年8月起每月偿还原告借款9000元(含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本金、利息、罚息)直至还清之日止;三、如二被告有连续两期不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本息(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要求被告一次性还清,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对二被告抵押登记的别克gl8型号sgm6522uaa2,车架号:lsgul8al4ha127330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2164元,减半收取1082元,由被告任锋、李莉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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