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麻健针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93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04民初627号 |
案号 |
(2020)鄂0304执恢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麻健针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远虎、向金云、丁娇、张铭山赔偿金1100000元,违约利息以未支付赔偿金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远虎、向金云、丁娇、张铭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97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485元,由原告张远虎、向金云、丁娇、张铭山共同负担220元,由被告湖北麻健针纺有限公司负担72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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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建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04MA493N2G5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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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西堰村一组 |